现代警务工作离不开巡逻勤务,城市化进程离不开巡逻勤务。进行“城市快警”建设,是将巡逻警力摆上街面,强化面上防控、延伸巡逻触角的积极探索。但新事物发展总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城市快警驿站”建设。
(一)思想认识仍然不统一。在“城市快警”建设过程中,对于“建不建”“怎么建”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理念上的偏差,未形成高度统一的思想认识。一是“超前论”。认为“城市快警”只有在中心城市、省会城市才有建设需求,三、四线城市秩序良好,建设“城市快警”太超前,分散了有限的警察资源;二是“无用论”。认为当前警务工作重点落在案件侦破和打击犯罪,开展“城市快警”建设只是图形式,对服务实战起不到作用,是浪费警察资源;三是“应付论”。认为开展“城市快警”建设是应付上级要求和检查的权宜之举,只图完成任务即可,应付交差,不必投入太大。多种声音交杂汇聚,难于形成高度统一,给“城市快警”建设后续发展留下重大隐患。
(二)责任主体仍然不明确。在“城市快警”警务平台的管理职权上,受制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对职责权限失位,管理主体有的划分至派出所,有的交由巡特警,有的安排机关警力进行轮流值守和管理,致使管理权责不明、机构职能重叠、调度指挥不力。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派出所、快警站在开展日常巡逻、接处警、执法办案等工作职能上既分离又重叠,既各自为战又相互推诿扯皮,不能形成工作合力。
(三)勤务机制仍然不适应。“城市快警”改变了“只巡不处”“只处不巡”的单一警务模式,发展了“在巡逻中处警、在处警中巡逻”的勤务模式,构建了“1、3、5”快速反应机制。在落实新勤务机制的过程中,有的部门和民警来不及职能和身份的转变,造成了认识上的偏差、能力上的缺失、管理上的缺位,致使新的勤务机制无法落实到位,对勤务工作在执行和落实上还存在漏洞和短板。
(四)推动措施仍然不足力。“快警”勤务处在警务工作的最前沿,需要有专业的警务处置能力,而部分警务站在人员遴选上,没有“关好门”“把好关”,以致执行“城市快警”勤务的民警个别是年纪较大、工作技能差,甚至是对受过处分的民警进行安置,造成勤务要求与民警工作能力匹配的严重失衡;在考核导向上,各级公安部门考核指标往往重打击、轻预防,对“快警平台”建设没有构建完善的考核、激励和督促机制,致使建设热情不高。在人员轮换上,没有建立完善的人员流入、流出轮换机制,不利于“城市快警”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对治安形势发展判断的偏差。多年来,我们在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上,从构建专业巡防队伍到建设系统巡防工程,一直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容忽视的是,以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为主要形式的街头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加之街面犯罪作案手段简单易学、犯罪成本低、危害性大,具有很强的渗透性、仿效性的特点,因此当前的街面治安形势表面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汹涌,一旦在某个城市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将给当地群众安全感造成严重影响。这造成了“城市快警”建设过程中,我们对治安形势发展的判断不准,往往沉浸在打击“街头斗殴”“两抢”等一些传统犯罪取得的成效上,没有完全认识到建设“城市快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基层警力不足的困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矛盾集中突显和爆发,维稳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压力不断增大,对警力需求胜之以往。然而基层警力数年来没有得到有效补充,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警民比例过低成为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快警”工作作为为民服务的第一站线,较之以往,工作任务量陡增、工作强度空前,然而外部没有效的警力补充,内部人员不断流失,警力严重不足,致使工作捉襟见肘。
(三)工作导向的偏颇。在考评导向上,各级公安机关往往把打击破案放在重要位置,进行量化考核,然而对防控措施,特别是社会面防控上,没有制定有效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在这种考评导向下,各级执行公安机关往往重点对照量化硬指标找差距,想办法,努力弥补不足,而对待考核标准较松散的巡防工作,抱着“板子打不到我身上”的消极思想,得过且过,束之高阁,没有形成“多吃巡防苦,少受破案累”导向氛围和基本认识。
(四)警务人员履职能力的缺失。“城市快警”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处在处置突发事件,为民服务的最前线,加之“城市快警”信息化程度高、业务专业性强,这必然对相关人员警务实战能力有着更高、更直接的要求。然而,现实通过遴选参加巡防工作人员素质往往参差不齐,不少无法与岗位基本需求相适应,在加之培训力度等因素的制约,队员的基本素质、执法能力及警务技能等稍显不足,与履职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
三、正视问题,破解瓶颈,着力推动“城市快警”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城市快警”建优、建好就是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有效途径。
(一)正确分析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发展的基本规律,掌握公安工作主动权,解决好“建”与“不建”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基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巡逻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勤务,平凡而枯燥。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代警务,都离不开巡防,因为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本需要。因此,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推进以“城市快警”建设为代表的当代街面巡逻勤务模式,抢抓“城市快警”建设工作发展机遇,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创新,积极“领跑”,以对未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城市快警”建设。
(二)精准把握“城市快警站”建设的核心要求,着力发挥“城市快警”重要作用,解决好“怎么建”的问题。推行“城市快警”建设,核心是“快”,要把巡防作为工作主业,推进以警务站为“点”、巡线为“线”、巡区为“面”的网格式巡逻模式,建立处警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备勤制度,确保构建“1、3、5”快速反应机制。要发挥科技引导效能,减少指挥层级,打造“一级接警、扁平指挥、高效履职”的指挥模式。要将警力最大程度摆上街面,构建“巡守一体、动静结合、整体联动、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工作模式和“一级接警、就近处警、整体联动”的接处警模式,实现全时空的面上防控,最大限度的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三)统筹配置各类资源,推动“城市快警”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解决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要在力量建设上下功夫、做文章,着眼宏观调控、严格入职门槛,着力破解“警力紧张、配比不优、专业不专”的难题,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员流动机制,确保工作根基稳固、后劲十足;要按照“服务实战”的原则,围绕工作中的技能、装备要求,有针对性的对队员开展法律知识、巡逻、盘查、体能、射击、装备的使用、维稳处突、急救自救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队员的业务和工作能力水平;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队员待遇、武器装备、生活后勤等方面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城市快警”发展的瓶颈。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着力破解“城市快警”发展中的各类瓶颈,解决好建设“保障”问题。推进“城市快警”建设,绝不是一家之事,需要党委、政府的倾力支持,需要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因而,在“城市快警”建设中,需要多汇报、多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城市快警”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快警”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视和倾斜,从顶层设计上推动“城市快警”工作突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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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昊璨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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